中国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支持增长的城镇规划
资源流通和对市场变化的反应
摘要:城市规划应当成为维护现实利益和建立土地市场秩序有效工具。规划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变化的有效手段,在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得以展示。然而,规划系统中没有产生发展计划的机制,所以也无法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中国优先发展城镇的规划的范例产生于中国独特的历史背景之下。1978年后中国要求城镇化是由于1978年以前,中国抑制城镇化,使城市失去了很多房屋和土地。对住房的极大需求以及城镇的迅速扩张促成了一个会扼杀经济发展的规划系统的出现。地方发展中所列出的关键概念计划和灵活的发展控制体制两个手段不能忽视,它们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促进因素。支持发展的城镇规划的本质有三层含义。优先考虑新出现的利益而不是现实利益。动用土地收入发展高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划要会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然而,现在的规划实践没有考虑长期持续性发展,因此,一个真正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需要对中国城市规划的过渡性模式进行深入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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